秦新华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原会长、博古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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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2-02-18 10: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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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新华
生于:
1938年11月01日
逝于:
2022年02月14日
性别:
籍贯:
江苏省 无锡
已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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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年忌日:
剩余 55

生平简介

秦新华

秦新华( 1938年11月-2022年2月14日),祖籍江苏无锡。1962年毕业于北京医学院医疗系,长时间从事临床医疗科研保健工作。  曾任中国优生优育协会会长、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

2022年2月14日,秦新华因病医治无效,在深圳逝世,享年85岁。

主要成就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深入改革全面发展,我国人民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大好形势下在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指引下,她深感自己从事的医疗服务工作面小,为此服从领导决定,调入卫生部妇幼司负责全国的妇幼保健,卫生科技教育的组织领导工作。先后担任卫生部妇幼司和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同时兼任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副会长、会长兼秘书长 。根据本人长时间从事临床做出的业绩,被评定为研究员。

一九八五年秦新华同志从临床调入卫生部工作任副司长(兼任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副会长)期间,她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和计划生育国策精神,将努力提高中华民族的健康水平和我国出生人口素质为己任,在工作中,坚持以“母亲安全”和“儿童优生”的原则积极地组织领导开展我国生育、抚育、教育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妇幼保健和卫生科教工作的发展  。

秦新华同志,对工作认真负责、勇于进取,对计划工作有很强的超前意识,并能以科学技术为指导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中能突出重点抓主要环节解决问题。如为减少和预防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在抓管普及新法接生提倡住院分娩同时,能及时地提出:在城乡开展提高产科质量工作。为此组织领导相关处室起草制定了以预防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妊高症等为主要内容的“产科质量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等项管理条例”,以及亲自负责主持起草撰写我国第一部“母婴保健法”,于1995年6月1日起发布实施。对全面发展我国妇幼卫生和优生优育事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不断地提高妇幼卫生和优生优育工作水平把优生优育落到实处,她提出要调查和研究影响我国出生人口素质的一些主要因素,因此组织以华西医科大学为主要负责和牵头,建立了出生缺陷监测中心,由各省市派人参加协作组确定“检测标准”,完成了100多万例出生缺陷监测,获得了我国各地出生缺陷发生率和病种,编辑出版了《中国出生缺陷地图集》,为在全国范围继续组织监测,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出了防治措施。

秦新华同志从1989年出任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副会长、会长以来,为了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协助政府和卫生等部门推动我国优生优育事业的发展。组织推动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优生优育协会、组建了18个专业性分支机构,其机构成员和协会理事已有400余位,分布在各省市的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保健等有关企事业等单位,形成一个很大的社会群体和工作网络,为协会组织开展优生优育优教科研、进行“三优”知识宣传、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培训班、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项活动的进行。

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卫生部人事司在1998年全面整顿协会组织最后审查评语是:“该协会遵守协会章程,积极组织开展优生优育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工作。同时能够进行科研和各种学术交流、咨询指导及服务活动。其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为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协助政府和卫生等部门推动我国优生优育事业发展做出了一定成绩”。其成绩的取得正是秦新华同志善于学习和勤奋工作,勇于拼搏赢得的成果。

个人生活

秦新华是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博古与刘群先的女儿。

秦新华是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的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