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名苗族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阿旺因病医治无效,于2022年7月21日上午,在贵阳去世,享年85岁。
阿旺,女,苗族,1937年12月生于贵州省台江县,毕业于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是我国著名的苗族女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获得文化部命名的全国“尖子演员称号”,多次在国内外获奖。
历任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少数民族声乐学会理事、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理事,贵州省民族文化学会常务理事、贵州省音协副主席、贵州省歌舞团副团长、贵州省民族歌舞团副团长、贵州省文化局党组成员、贵州省文联委员、第九届全国共青团代表、贵州省第七、第八、第九届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第三、第五、第六届政协委员等职。
阿旺从事音乐事业数十年来,一直兢兢业业致力于民族音乐的弘扬和发展,演唱和创作了大量的优秀歌曲,培养了很多后起之秀,在艺术园地里耕耘不辍,艺术成就斐然,是贵州省德高望重的老一辈文艺工作者,深受大家敬爱。
阿旺的高尚艺德和精湛技艺,对贵州省的后辈文艺工作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贵州省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阿旺自幼父母双亡,曾带着两个年幼的妹妹乞讨和帮地主放牛过活。1950年贵州解放,阿旺才苦尽甜来,妹妹上了小学,自己也进了夜校,她满怀着翻身的喜悦,经常参加当地苗家的对歌,担任歌头。阿旺有着一副天生的好歌喉,声音清脆、嘹亮,带有浓厚的乡土风味。
阿旺1952年10月参加工作,195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少年时期她就参加革命,在台江县革一区茅坪村(今革一镇茅坪村)参加土改工作,任儿童团长,后任台江县革一区政府妇女委员。参加革命工作后,历任省民族文工团舞蹈演员、省歌舞团舞蹈演员、歌唱演员,1963年2月至1966年7月,在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学习,后任贵州省歌舞团独唱演员、合唱队指导员。
1978年至1986年,任贵州省歌舞团副团长,1986年至1998年任贵州省民族歌舞团副团长,1992年10月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奖,1993年取得一级演员专业技术职务。1998年至2003年,任贵州省民族歌舞团一级演员,2003年4月退休。
阿旺在民族文化宣传、民族音乐、舞蹈方面有很高的造诣,对民族音乐的传承、保护、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出版了《阿旺创作演唱歌曲精选》歌曲集和《阿旺和她的歌》电视专题片等,多次受到中央电视台等采访介绍。她自己创作并演唱的《歌唱美丽的好家乡》(密纹唱片专辑)、《贵州苗寨情歌--阿旺》(盒式录音带专辑)曾向国内外出版发行。同时,她创作了大量少数民族歌曲,演出曲目均自编、自唱、自演,走出其独特的艺术之路,被誉为苗家"金嗓子"。被编入《二十世纪中国名人辞典》《中国音乐家名录》《中国当代名人录》《中国文艺家传集》等辞典。
阿旺多次受邀参加大型演出及文化交流活动,1992年参加国家民委组派的中国民族艺术团赴法国、波兰等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并获第二十五届波兰国际民间艺术节“金山杖”奖(团体奖)和独唱金奖。即便离开工作岗位后,也一直关心、关注民族音乐、舞蹈工作,关心贵州省民族歌舞团的业务工作和发展状况,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意见。
自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苗族音乐和代表人物就在中华各民族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阿旺老师作为苗族第一代歌唱家,她把苗族飞歌唱到北京,唱到了全国,唱到了世界,向世人初步展示了苗族音乐的风采。
阿旺老师一路走好!
记者/杨森 编辑/王倩 责编/杨进
签发/谢有方 来源/企鹅贵州微信公众号/贵州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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