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成乐逝世,享年91岁

发表于2020-06-22 15:02:00 | 242次阅读

本文转自【安徽日报】;

中国共产党党员、离休干部、原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乐同志,因病于2020年6月18日18时47分在合肥逝世,享年91岁。

王成乐同志原籍河北完县,1929年7月生,1945年8月参加工作,195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北省完县小学教师训练班学员,白云北庄小学、北朝阳村小学教师,完县人民政府文书,公安局治安股股长,华北南下干部支队队员,安徽省宣城县公安局治安股、侦察股股长,天津汽车公司德州分公司副股长,皖南行署公安局侦察科内勤,安徽省公安厅一处一科科员、一处秘书科副科长,安徽省政法部办公室巡视员,安徽省委办公厅秘书,安徽省委政法领导小组一级巡视员,安徽大学保卫组副组长,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刑一庭庭长、司法行政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院长、院长、党组书记。1995年7月离休。

王成乐同志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法律理论功底,他长期从事政法工作,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

王成乐同志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忠诚,始终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性原则,秉公办事,维护大局,具有很高的领导艺术,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作为省法院领导班子的班长,团结班子成员,注重培养审判事业的接班人,保障我省法院审判事业的健康发展。王成乐同志一生光明磊落、大公无私、襟怀坦荡、廉洁自律、诚恳待人、乐于奉献,一生生活简朴、淡泊名利,注重良好家风。他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师长、好同志。

根据王成乐亲属的要求,丧事从简。王成乐同志的遗体定于2020年6月20日上午9:00在合肥市殡仪馆火化。

(原题为《王成乐同志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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